湖北荆门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征缴
荆门要闻2017-02-15 00:00:00 分享      

      近日,荆门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基金核定窗口开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征缴第一单,标志着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正式启动,这将有效缓解长期失能人员的医疗和护理负担。据了解,荆门市是人社部在全国选定的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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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长期照料照护的参保人员提供护理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社会互助共济,可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照护提供专业护理及资金保障;又能依托护理服务机构,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照护提供服务保障,从而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

      荆门市职工、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

      参保对象为荆门市辖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2017年,将职工和退休人员整体纳入参保范围,并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2018年实现全覆盖。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度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人均筹资标准为8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拨20元、财政补助30元。此外,还通过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实行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鼓励早参保、连续参保。

      长期护理保险提供3种护理服务

      结合本地实际,长期护理保险提供3种护理服务。依托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建立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院护理3种护理方式,配套相应护理服务内容,实行“菜单式”管理,符合条件的失能参保人员根据自我需求,合理选择,按规转换。

      综合考虑老年人普遍“恋家”传统,其中,居家护理方式细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居家护理,由护理机构派专业人员上门提供长期24小时或每日不低于2小时的护理服务。

      如何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或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40分(不含40分),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可根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情况,自愿选择护理方式。

       申请长期护理服务应当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荆门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选择具体护理服务形式,并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居家护理并选择由本人亲属提供护理服务的,按非全日护理类别申请。

      据了解,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6个月以上的,从缴费次月起12个月后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为增强政策的吸引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实施三个月内参保的人员,缴费满6个月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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