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养老半月谈:探讨养老服务合同与机构风险防范
上海养老网2017-02-22 00:00:00 分享      

  养老服务行业的法律监管现状如何?怎样才能规范和完善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服务合同主要条款的风险和难点在何处?如何从法律层面来保护养老服务企业的利益?这些问题值得每一位养老机构运营者关注。


  2月21日,上海恒为律师事务管理合伙人瞿沁律师做客智库养老半月谈,为我们分享养老服务合同与机构风险防范,为机构运营者拟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合同条款提供指引,为养老机构运营者点亮明灯。


(半月谈活动现场)


  目前,养老服务行业日新月异,我国已经出台多项养老服务业政策,行业准入门槛降低,养老服务补贴也进行了调整,积极鼓励公办(公建)民营和探索PPP模式,相关法律依据也相继颁布。作为机构运营者,他们在对合同的拟定和决策上有决定性作用,因此需对养老服务合同的需要一个清晰的认识。瞿律师说道:“养老服务合同是养老机构合规经营的第一步,是运营方认清自身特点和不足的必经过程,它是与被服务对象及其家庭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是交流和传递与服务相关信息的途径,当遇到运营风险,服务合同机构是风险防范的重要保障。”除此之外,养老服务合同对服务方对外展示专业形象也有着积极意义,它也是考验营销和护理人员专业素养的试金石。


(图表来自上海恒为律师事务所)


  但是在合同实践中仍然面对着诸多问题:社会福利机构的历史色彩浓、合同内容跟不上立法和行业的发展、服务机构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各地示范文本适用不统一,这些问题都掣肘着养老机构发展。


  据统计,在2010年至2016年43个上海各基层法院养老院侵权案件中,发生诉讼的案件所涉及的护理等级大部分是护理级别高的,并且护理级别越高,机构承担的责任越大。在取样的31个案件中,22个案件发生的原因都是老人摔倒受伤或者死亡引起的,摔倒导致责任承担的类型有:护理员照顾疏忽导致老人摔倒、失智老人外出摔倒。如何来规避这些风险呢?应从了解服务方的职责着手,机构可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同时提供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保障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随时准备好紧急情况下的救助。养老服务合同与各项服务中,应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对住户进行健康管理,进行个人信息保护。


(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在养老服务合同拟定中,也应考虑运营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明晰责任。瞿律师以示范合同为例,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养老服务合同主要条款的风险和难点,他从机构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对养老机构服务合同中关于合同订立主体、收费制度、变更和退出机制、紧急救助责任、免责条款等方面进行了逐一分析。各养老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必要的设立许可和批准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在收费条款中应当依法制定合理的收费名目和标准—分类管理、明码标价、收费周期。由于养老机构服务的特殊性,需要对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细化,同时应注意把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都要事先明确约定在合同中,告知老人及其家属、保证人,以期把机构运营风险降到最低。


(合影留恋)


  活动最后,在座嘉宾纷纷抛出自己在机构运营中遇到法律问题,请瞿律师答疑解惑。瞿律师拥有超过15年的丰富执业经验,作为国内较早涉足养老行业的法律专业人士,有着多年为养老和医疗健康行业客户的法律服务经验,大家专心聆听,相互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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