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安排立法正式项目11件
培训机构整顿清理人大要监督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2017-02-24 00:00:00 分享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月22日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2017年度安排立法正式项目11件,其中去年结转项目4件,新安排审议项目7件,预备项目则有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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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结转至今年继续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有4件,分别是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拟适时提交常委会会议初审的7件法规案中,制定项目5件: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的决定(暂定名)、高等教育促进条例(暂定名)、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暂定名)、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暂定名)、关于修改《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暂定名)。


  据悉,市人大将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将对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今年市人大还将加强重点工作的专项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新农村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需要,有关委员会将就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贯通开放、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整顿规范和清理工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实、境外人员和在沪台胞信息平台建设及运作机制等开展监督调研和跟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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