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启动消保条例执法检查 关注网络旅游预付卡消费领域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2月28日,市人大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网络、旅游、预付卡等消费将成为执法检查重点调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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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5日实施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新《消保法》出台后全国首个修订的配套地方法规。记者了解到,本次执法检查重点调研的内容包括网络消费、旅游消费、预付卡消费、营利性教育培训服务消费、个人消费信息保护等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领域。
聚焦新《消保条例》,市工商局选择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监管执法。比如推动重点电商积极落实无理由退货制度,避免经营者单方面缩小无理由退货商品的适用范围,保障消费者合理检查、试用商品的权利。目前,涉及无理由退货的投诉占全部投诉的比例已低于千分之五。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消保条例》的有关规定方便了取证和执法。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涉及P2P理财、网络广告等领域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类案件78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中,对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市还组织开展对特许经营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检查。针对美容美发、足浴、健身等特许经营相对集中的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共规范加盟店近4000户,制发责令改正通知758份,查处未按《条例》规定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案件169件。
针对网络消费投诉占比近50%的情况,顺应“互联网+服务监管”的新形势,本市开发了国内首个由政府部门主导、以企业网站为载体的“网购大家评”项目,通过“大众点评网”广泛收集消费者网购评价信息,确定网络市场监管重点。目前,该平台已收到消费点评1.8万份,有效发挥了消费者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