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游艇小镇”需要什么条件?
搜狐2017-03-06 00:00:00 分享      

      游艇小镇,顾名思义是以观光游艇、帆船、垂钓、帆板、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水上飞机、滨水房车露营等滨水休闲生活方式为主要特色;以旅游度假小镇规划建设为核心;以度假地产、滨水运动、综合商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滨水休闲度假目的地。


图片来源:百度搜图


  开发“游艇小镇”需要什么条件?


  1、自然资源条件——要有独具特色和一定规模的水自然资源,如海港、湖泊、河湾等,为开展各项水上休闲运动提供保障;


  2、消费群体条件——距离3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2小时车程以内,交通便利,有利于水边度假地产销售,有利于水上休闲度假消费群体聚集;


  3、历史人文条件——项目所在地具有可开发的历史和人文资源,有利于提高“游艇小镇”的旅游观光附加价值,并使每个“观光游艇小镇”独居特色,不可复制;


  在欧美及地中海沿岸国家,以及南非、澳洲等地有许多各具特色的游艇小镇,笔者也实地考察过其中一部分观光游艇小镇,有如下几点值得学习与借鉴:


  1、注重原始小镇历史文化的挖掘及原著居民生活状态的保护。欧洲大多数游艇小镇不是新开发的项目,而是在原有水乡小镇的基础上发展水上休闲度假项目。


  2、充分利用城镇滨水自然资源建设公共游艇码头,以码头为中心开发综合水岸商业业态;不以游艇码头为主要盈利点;


  3、把“游艇小镇”度假居住功能和旅游观光功能完美结合。例如法国南部游艇小镇、意大利游艇小镇、西班牙游艇小镇都独居特色,不仅是度假胜地,也是旅游观光景点。


  目前中国有真正意义的“游艇小镇”吗? 笔者认为目前中国各沿海、沿湖、沿江城市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游艇小镇,只有观光游艇俱乐部和旅游观光小镇。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房地产商开发的游艇俱乐部不能承载游艇小镇的多种滨水休闲度假业态,高端化、私密性、单一业态是游艇俱乐部目前的基本属性,没有形成开放性的、大众参与的滨水休闲度假产品和多种商业业态聚集的基本功能。


  游艇小镇需要同时满足旅游度假地产和水上休闲的双重需求,因此旅游地产与观光游艇消费就成为游艇小镇开发的主动力,游艇小镇也因此而得到更多关注,成为房地产市场和游艇消费市场新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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