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
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单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年来,我国公益广告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主题突出、社会效应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作品,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为充分利用好公益广告这一载体,发挥其形象化、可视性、传播快等特点,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为主题,活动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引导提升敬老公益广告设计创作水平,推出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敬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获奖作品组织在全国进行展播,以弘扬正风正气,推动各地更加重视老龄工作,推动全社会更加孝亲敬老,关爱老年人,促进代际和谐与家庭和睦,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促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主题
要充分落实和体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总要求,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大力凸现敬老养老助老的主要内涵、实践要求、行为方式,引导全社会自觉敬重老年人,传承中华文化,使敬老养老助老成为社会风尚。大力凸现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人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中华孝道,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亲情里生根开花。大力凸现助人为乐、团结友善、济困帮贫的价值追求,引导助老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安慰,让老年人有更多温暖感、获得感,使所有的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三、活动时间
全国敬老养老助老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时间: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
全国敬老养老助老主题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展播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
四、活动组织
(一)本次活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全国老龄办联合主办。其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活动宣传报道、组织播出机构参与创作、协调优秀作品展播等工作;全国老龄办负责协调落实活动资金,组织各级老龄办和社会各界力量创作公益广告等工作。此外,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老龄办参照上述分工,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工作。
(二)本次活动由中国传媒大学全国公益广告创新基地承办。整个征集活动(包括初选、复选、网络投票评选等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工作,负责联合有关机构与同业人士共同完成上述工作。
五、参加方式
(一)参加对象:面向全国各级老龄部门及社会各界征集优秀敬老公益广告作品,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老龄部门与电台、电视台联合制作老龄公益广告作品。
(二)报名方式: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人员需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设计说明一同寄到组委会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全国敬老养老助老主题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组委会联系人(收件人):和群坡,刘林清,010-65783234、13801318145、18500298052;报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邮编:100024;邮箱:ssgygg2016@163.com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系人:许旭,010-86098540。
全国老龄办联系人:李伟旭,010-58122106。
附件:(略)
1.
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主题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doc
2.
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办法.doc
3.
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展播安排.doc
4.
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5.
2016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