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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付殿贵)后天是“以房养老”试点两周年的日子。尽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以房养老”却曲高和寡。根据国内商业保险公司最新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试点城市两年内仅有59户投保。专家认为,“以房养老”试点效果不佳,除了观念的问题,也是市场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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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为两年。天津虽然不在试点城市之列,但老年人同样关注。
据了解,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试点两年来,投保的家庭数和人数增长速度一直缓慢。
“以房养老”为什么在中国水土不服?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说,中国大部分老年人还是希望把自己的资产留给子女,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如果享受不到几年就不幸去世,那么房子如何折价,包括对继承人或子女未来还能继续保留些什么权利,这个关系需要协调。
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业务也并不热衷。保险版的“以房养老”是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结合,既是金融产品也是观念产品。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涉及面广,既涉及法律,又涉及经济金融环境和房地产价格的未来走势,更为重要的是涉及人们养老观念的更新,因此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未来对产品进一步优化设计。
养儿防老,家产传后。据试点城市武汉某媒体所做的调查显示,九成以上受访老人均表示,房产更愿意留给子女继承,交给银行、保险公司处理则看起来很不靠谱,也容易使亲人之间产生隔阂。天津市民张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奋斗半辈子就为了一套房,死后房产却不再属于自己和子孙,感觉是件很遗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