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曲靖版纳首批试点医养结合
贵阳网 2016-09-30 00:00:00 分享      
      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养老机构需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体检1次,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今年,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被纳入首批省级试点地区,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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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

      每年为老年人免费体检1次

      《意见》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到2020年,实现85%以上的养老机构与所在地二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

      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主要负责老年人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的诊疗;

      二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按照各自功能定位,负责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的老年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康复、护理服务;

      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老年病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养老机构负责老年人日常护理、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巡诊、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每年为老年人免费体检1次。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新开发小区需规划医疗养老设施

      推进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

      《意见》在保障措施中指出,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指导新开发建设城镇居民小区合理规划布局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用房及设施;逐步推进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适当配置医养用房及设施。

      引导和鼓励医养结合机构进驻城镇居民社区或小区,依法经营、提供服务。通过完善小区医疗、养老等综合配套设施,推动房地产业提升综合承载力与产品品质,促进商品房库存消化。

      运用价格调控、医保支付比例调控等措施,分担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资源压力,引导老年人到医养结合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护理。推进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解决老年人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问题。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除此之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也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到2020年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

      《意见》在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17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5%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昆明曲靖西双版纳纳入首批省级试点

     《意见》确定,2016年,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作为首批省级试点地区,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实施方案。

      其他州、市:红河州、大理州则各选择不少于3个县市,昭通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临沧市各选择不少于2个县市区,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各选择不少于1个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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