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积极落实部分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工作
根据《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上海市宝山区积极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排摸落实情况等举措,全面推进此项惠民政策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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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召开专题会议。2017年1月13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办)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专题落实会议,会上通报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就支付条件、“三定”管理、医保实时交易结算等政策内容进行培训;同时进一步强调此项政策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区域内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前期,本区已组织各医疗机构网管针对医院系统调试等工作开展了专题培训。
全面排摸落实情况。根据市药事所下发数据,对区内已采购相关药品的医院使用情况开展排摸;制定“落实情况排摸表”,全覆盖对医院是否配备相关临床药师队伍、是否已进行“协议药品处方医师”标注等情况进行排查。同时,通过工作微信群实时沟通协调各医院系统调整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市出台的此项惠民政策,将大大减轻大病重病参保人员的药费负担,切实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本区将积极指导跟踪各医疗机构落实情况,保障参保人员合理用药,并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各街镇医保服务窗口、医疗机构咨询窗口主动做好对参保对象的政策解释和引导服务工作,将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