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培训
嘉定区卫计委2016-04-08 00:00:00 分享      

嘉卫计基卫(2016)1号


关于开展嘉定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图片来源:原文截图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支持平台的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5〕21号)精神,为本区医养结合工作打好基础,决定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以下简称评估员)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员类别与参加对象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辖区内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数量,结合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量,合理安排适宜人员参加评估员岗位培训。


  (一)A类评估员:全区规划140名A类评估员。凡取得注册护士、助理执业医师者,以自愿原则参加A类评估员培训。

  (二)B类评估员:全区规划290名B类评估员。凡从事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全科医生,原则上必须参加B类评估员培训。


  二、培训时间安排


  分批次开展,每名培训对象参加一批次共计4~5天的培训。本次培训工作计划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培训机构的遴选及培训费用


  根据《上海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管理和培训的工作意见>》(沪社养老领办〔2015〕3号)要求,由区卫计委会同区财政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统一遴选培训机构。


  培训费用在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资金中列支,具体支付流程按区财政规定执行。


  四、组织管理


  区卫计委基层卫生科负责本次嘉定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员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合理安排每批次培训人员,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工作另行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5日

合作机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