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总人口28.9万人, 60岁以上老人5.3万人,占比18.3%,远高于国际上10%老龄化比例。2013年来,龙泉市以社会事业综合改革为契机,出台《龙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三年推进计划,开工建设全市最大的民办养老项目,率先发布农村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截至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0家,总床位1256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8张,位居全省前列。主要做法是:
一、拓“面”:政府投入保基本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从2013年起,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贴;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市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二是推进集中供养。全市在册五保户、“三无人员”426人。农村五保对象400人,已集中供养363人,集中供养率达90.75%;城镇“三无”对象24人,已集中供养对象22人,集中供养率达91.67%。
三是推进居家养老。目前已建设城市社区养老照料中心3个,龙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于2014年12月投入运行。2013--2014年完成了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项目109个, 2015年计划建设农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49个。
二、强“点”:民间资本优服务
一是政策扶持。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出台政策,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积极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推进公办民营,以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行试点工作。
二是项目支撑。建设民办休闲养老中心,总投资9千万,用地面2.6万平方,建筑面积3.6万平方,总床位1200张,一期占地111868平,建筑面积27184平方,床位800张,目前完成初设和土地供给,预计今年10月份开工。中心将针对不同老年人需求,设置套房、单人间、双人间等,并配备活动室、阅览室、棋牌室等,为目前丽水市最大民办养老中心项目。
三是社会化运作。以村和居委会老年协会为主体,缴费分为三类,一类是五保户、孤寡老人等,由乡镇府和村集体承担;二类是有子女但养老有困难的老人,给予一定的补助;三类是子女有经济能力养老的老人,按照标准全额缴付。同时,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养老服务地方性标准,对人员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管理要求等作出了统一界定。
三、延“线”:村镇联手齐参与
一是“一体式服务”。以龙南乡大庄村为代表,不仅配备专职服务人员,还配备了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饮食、住宿、洗晒等日间生活照料服务。中心对周边有需要的老人开放,老年人进入照料中心,由本人或子女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批准,并由照料中心组织实行。
二是“兼职保姆”。城北乡大贵溪村为代表,由乡政府牵头、村委会出面,在村保洁员、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聘请“兼职保姆”,为老人提供心理抚慰、法律援助、应急救助、文体活动等服务项目。
三是“好邻居帮帮团”。组织农村党员、离任老干部开展帮扶活动,同时利用农村良好的邻里关系,动员热心村民参加,形成助老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人员互相串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