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又添新举措
四川新闻网 2015-09-18 06:59
2015-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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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雁江区加大经费投入和补贴支持力度,出台了系列政策。
一是对60周岁以上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实施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和50元补贴。二是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老人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一定的运营补贴。三是对运营的城乡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给予1万元的运营补贴。四是对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和农村老年活动中心每年给予0.5万元的运营补贴。五是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制度,每年给予公办、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和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综合责任险的100%、60%和30%补贴。六是强化敬老院保障。将敬老院工作人员与机构供养对象按1:14比例配置,工资参照村干部标准执行,依法缴纳社保、医保,并且每年对中心敬老院和分院给予2万元和1万元工作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