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规定新老小区要有配套养老房
腾讯2015-12-09 00:00:00 分享      

  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新老住宅小区均需配套养老房”。


  记者在苏锦一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里面看到,书画室里有很多的书画作品,老年人吃过午饭之后可以来到这里题字画画,除了书画室以外,这个综合体还包括了食堂、阅览室、还有舞蹈厅等等,老年人在这里可以度过一个充实而幸福的一天。


  1200多平方米的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去年6月建成,为1000多位60岁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日间照料中心是其中的一个服务项目,今年60多岁的章阿姨每天中午要来吃一顿可口饭菜。


  苏锦一社区的居民章阿姨说,饭店的我吃不惯,现在每天在这呆到晚上,中午连晚上了,很方便的。


  苏锦街道苏锦一社区的书记殷惠芬表示,综合体的成立解决了白天子女上班自己在家孤独的问题,第二个,解决了他们的吃饭问题,第三 为老年人之间搭建了一个聊天的平台。


  据了解,“养老房”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配套服务的综合体。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区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已建成的住宅区由所在的县(市、区)政府,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或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


  苏州市民政部门介绍,“苏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于明年1月1号起实施,标准将高于江苏省标准。新建小区配套的养老用房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老小区通过改造、置换等方式,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面积用于养老服务用房。


  苏州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刘贵祥说, 苏州正在打造“9064养老服务体系”,也就是90%需要居家养老,居家养老必须要有相关的设施设备的配套,主要是保证为老年人开展服务有场所、有面积的保障,开展养老住区主要是鼓励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居住 或者是就近居住,开展一个亲情化的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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