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该怎样管理,如何用好用活这笔小区“养老钱”,成为不少南昌市小区居民关心的热门话题。新近施行的《江西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小区“养老钱”应由业主大会直管,还能买国债来保值增值。笔者认为,这是个盘活维修资金的好举措,但也对资金的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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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是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可生活中,这一本该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收益,却变成了物业管理中的“灰色地带”,大多在物业公司手中,业主想要收回很难。而且,大多数小区不能做到公共收益账目公开,特别是在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益完全由物业公司掌握。因此,要彻底改变小区公共收益“糊涂账”现状,必须在“监管”上下足工夫:一方面是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这需要房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督促并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需要广大业主积极行动,积极推动业委会工作,同时在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行使公共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权时,起到共同监督作用,让大家花“明白钱”。
公开是一种最好监管。在深入推进小区“自治”的时代背景之下,理应紧紧抓住小区公共收益公开这个“牛鼻子”,多在“公开”两字上做文章、做好文章,小区“养老钱”才不会“沉睡”,公共的利益才能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