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2016年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在广州市政府1号楼召开,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黎明参加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老龄委副主任赵南先主持会议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委副主任何镜清作工作报告。市老龄委副主任、委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市老龄办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区老龄委主任(各区政府分管老龄工作的领导),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老龄办工作人员,街(镇)老龄委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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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黎明在讲话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涉老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工作大局,深化养老领域改革,强化涉老政策创制,落实惠老为老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模式,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在养老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人均增长89.41%,城乡平均低保标准增幅88.5%,设立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险,五类特殊困难老人纳入政府统保。在医疗保障方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退休参保人和老年居民住院基本报销比例达90%和63%,医疗救助标准居全国前列,医养融合发展有新拓展。在养老服务方面,养老机构建设力度空前,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在老龄优待方面,老年人搭乘公共交通优惠金额达32.3亿元,建立惠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保健金制度,老年优待卡制发流程进一步优化,为老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在老年维权方面,建立市、区、街(镇)、居(村)四级维权网络,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拓宽了法律援助范围,涉老法律援助案件调处率达98%。在老年社会参与方面,老年学校增至35家,成立老年文艺团队逾1500个,出台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意见,基层老年组织作用明显。在老龄工作机制方面,建立广州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形成老龄事业“网站—电视—电台—报刊”立体宣传平台。
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黎明对全市老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涉老部门要以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密对接国家、省、市发展新战略,精准把握全市“十三五”发展思路,找准老龄工作在广州发展战略中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以更高的站位审视老龄问题,以更广阔的视野谋划老龄事业,以更有力的措施推进老龄工作,努力实现我市老龄事业“十三五”的良好开局。二是聚焦发力,主动作为,全面推动老龄事业上新台阶。全市各级各涉老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老龄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市老龄工作上水平走前列。把养老服务改革创新作为重要突破,进一步化解人口老龄化问题;把增进老年福祉作为最高追求,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重要使命,进一步优化老年生活环境;把实现老有所为作为最终目标,进一步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努力构建老龄事业发展新格局。老龄事业发展涉及诸多领域和众多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老龄办)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老龄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会上各区分管副区长分别介绍了本区老龄工作经验和下一步做好老龄工作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