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为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险
淮南日报2016-06-15 00:00:00 分享      

  为落实“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前,淮南市老龄办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出台《关于政府为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从2016年开始,为淮南全市享受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以及优抚对象中的60至90周岁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生活困难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为投保人,政府为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解决所需资金,其中市辖区的费用由市财政从市福彩公益金中解决;县级费用由县福彩公益金中解决。投保人将保费交承保公司,承保公司负责报案受理、核损、理赔等事项,赔付资金由承保公司直接赔付兑现给个人。保费为每人每年40元。意外死亡、伤残保额为15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为6000元/人。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意外导致的身故和伤残,如:交通事故、意外摔倒导致的身故及伤残、溺水死亡等;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如:意外门诊治疗费用、意外住院医疗费用、猫抓狗咬注射狂犬疫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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