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2016-08-15 00:00:00 分享      

  近日,上海市政府发文,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三次调整法律援助相关标准的省份。本次调整法律援助相关标准有以下五大亮点:


图片来源:百度搜图


  一是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了军人军属、未成年人维权和使用伪劣农资产品造成损失索赔以及申诉等事项,总共涵盖了民生领域17个方面的事项,从而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二是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法律援助对象。明确将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在法制建设上是一项重要突破和创新。


  三是7类特殊困难人员享受“免审”待遇。包括正在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获得司法救助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出资供养人员,军人军属,农民工,见义勇为者等特定情况人员。


  四是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更加规范。在全国率先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纳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体系,今后本市居民凡是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持有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出具的证明,从而使此项工作更加规范准确。


  五是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更加便捷高效。今后本市居民申请法律援助只要持有相关社会救助证明或在网上下载救助机关的相关信息,可以不再另行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批的时间从法定的10天缩短为3天,紧急情况下可以做到当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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