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同居式养老作为一种在国内较为新颖的养老模式,发展迅速。究竟什么是同伴式养老?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综合国内各地兴起的相关案例,至少可以概括出该模式在现阶段我国主要呈现了以下一些特征。
首先是因精神孤独而产生。老人为了精神需求而同伴养老。同居后的生活重点也是通过各种娱乐方式弥补孤独、慰藉精神。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同居式养参与者的年龄都在六七十岁,或者虽年届耄耋,仍精神矍铄。大部分老人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其次是无血缘老人的聚合。大部分被称为同居养单元的成员,相互间不具有亲缘关系。再次是所需资源基本依靠成员自己力量满足。绝大部分同居式养老单元所需的资金、场地、寝具及其他器物几乎都是参与的老人及其家属自理自备的。最后是大多为真正的同吃同住,即参与的老人住在一起、吃在一起。
作为一种尚在探索阶段的养老模式,在给予积极评价和高度提倡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其所存在的不足。说到不足,其一是难以超脱居委会功能。大部分同居式养老单元每天的活动内容大都是唱歌、跳舞、打牌、下棋等。坦率而言,街道、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管会、老年大学都已在数十年前就开始提供上述服务,服务内容甚至也包括用餐和洗浴。考虑到这些机构的服务对象同样是老年人,除了不一定提供住宿服务之外,其甚至与同居式养老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不仅如此,在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可以结识的朋友的潜在人数等方面,后者甚至优于前者。此外,大部分在家同居式养老的老人在现阶段都是身心健康的,有的老人在加入时甚至刚退休不久。在这一年龄阶段和身心健康程度的老人中间,同样也存在专心于某些不需要通过与人交流也能自得其乐的爱好的老人。如不少老人所钟爱的阅读、写作、坐禅、作画、写字等,都是需要安静的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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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目前的同居式养老,其大都只具有丰富老人精神生活的作用,而缺乏实施老年人护理的功能,也未对接相关医护资源。虽然在现阶段,同居老人们大都身心健康,但未来完全有可能发生身心功能丧失、自理能力下降的情况;最终,这些老人当中必然出现诸如伴有老年认知症等重度的身心功能障碍者。届时,目前的居家养老模式中老年人护理及医护资源的缺失问题必将大量显现。
其三,目前的同居式养老似乎与政府相关体系、资源之间互为相互独立的闭环。除了与很少得到包括养老护理及医护体系之间的支撑之外,从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来看也基本上是单打独斗。虽说,不少同居养老群体在资金方面实现了收支平衡,但这是以大部分参与老人的身体尚处于健康阶段为前提的脆弱的财务平衡,显然不具有可持续性。同居式养老,具有贴近社区及家庭、依靠社会力量、节约政府的资金及场地的投入、运作方式灵活多样等优点,如能坚持推进和发展,定能利国利民、助解养老之困。与此同时,如上文所述,新生的养老模式也需要从机制层面做下列补强和完善:第一,各级政府尽快制定同居式养老管理办法,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其予以规范。第二,将同居养老模式作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模式,整合进现有养老体系,科学、统筹地确定各地区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同居养老、居家养老等各种养老模式的需求占比,并以此作为规划养老事业的前提和基础。第三,将国家既有的各个医疗、养老体系的资源及平台与之对接,显著提升同居式养老模式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