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特征、制约因素和政策建议
——对苏浙19个城市的调查与思考
镇江日报2016-11-11 00:00:00 分享      
      2015年,苏浙19个城市(苏南5个+苏中3个+浙江11个)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拓展消费领域,发展新型商贸业态,社会消费品市场稳步运行。


图片来源:百度搜图


  一、当前居民消费主要特征

  (一)社会消费规模逐年增大,内需拉动经济的作用日渐增强。

  2015年,苏浙19个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合计39481.19亿元,同比增幅平均为10.38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第1位至第5位的城市分别是杭州市、南京市、苏州市、宁波市和无锡市。社会消费规模同比增速最快的5个城市分别是宁波市、金华市、镇江市、湖州市和嘉兴市。消费率高于50个百分点的3个城市分别是温州市、金华市、台州市。

  (二)消费品价格总体小幅上涨,基本生活品价格涨幅较大。

  2015年,苏浙19个城市的消费品价格总水平呈小幅度上涨趋势,同比上涨均值为1.41%。消费品价格指数(CPI)有涨有跌,不同城市存在差异。就消费品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而言,涨幅等于和大于1.8的城市分别是南京市、杭州市、宁波市、无锡市和南通市,涨幅小于1.0的城市分别是台州市和温州市。

  (三)城乡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同步提升,城乡消费品销售总量差距拉大。

  2015年,苏浙19个城市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平均值为41979元,人均消费金额占年人均收入的比重均值为66.32%。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均值为27389元,同比增幅平均为8.11%。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平均值为21633元,人均年消费水平均值为15652元,同比增幅均值为9.47%,增幅高于城镇1.36个百分点;人均消费金额占年人均收入的比重均值为72.35%,高于城镇居民6.03个百分点。随着江浙地区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远高于乡村,二者消费总量差距逐年拉大。

  (四)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换代产品消费需求旺盛。

  基本生活品消费平稳较快增长。2015年,江苏的8个城市(地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基本生活类消费品销售增速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服装、鞋帽及纺织品销售同比增速平均为7.78%,粮油食品类销售同比增速平均为9.08%。浙江的11个城市的此类增幅均高于江苏地区。

  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快速增长。一是通信器材销售保持高速增长。浙江11个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中,通讯器材类零售额 143亿元,比上年增长 73.6%,增幅比上年提高 62.4个百分点。江苏的8个市通信器材销售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幅。二是中西药零售在江苏和浙江普遍出现两位数增长。三是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和书报杂志类在浙江地区快速增长,在江苏地区增减不一。四是文化办公类消费品在江苏销售稳步增长。在苏南和苏中的8个市中,销售出现两位数增长的3个城市依次分别是南京、镇江和常州。五是商品房销售稳步增长,并带动了建筑装潢材料、五金电料、家具和家用电器的消费。浙江11个城市2015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和五金电料类商品消费均保持快速增长。

  (五)互联网引领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新型消费日显群体化、多样化、差异化和常态化。

  电商数量逐年增多。截至2015年末。苏南和苏中的8个城市网店数量合计217573 家,其中苏州、南京和无锡数量位居前三。在浙江的11个城市中,网店数量稳居第一的是杭州市,该市拥有26.23万家,比苏南苏中8个城市的网店总数多出44727家。

  网络零售创历史新高。2015年,在“双11”和“双12”网络购物节中,浙江11个城市超过六成(61%)的消费者家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消费,“双11”和“双12”消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家庭比例占到总消费人群的一半(49.94%),网络消费已逐步成为释放居民消费潜能的主战场。

  旅游消费持续增长。2015年,苏浙19个城市实现旅游总收入合计16771.12亿元,各市增幅均超过10个百分点。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和带动了住宿业和餐饮业蓬勃发展。

  另外,信息消费、金融消费、保健消费、养老消费、一站式综合消费、科技服务消费、物流服务消费等,也成为苏浙地区城乡居民新的消费方式,对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对当地GDP的贡献率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城乡消费增长的制约因素

  (一)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成本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受到压抑。

  虽然苏浙19个城市均建立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以及保障性住房统一建设和统一分配制度,但是保障的层次和水平还比较低,存在供不应求、价格过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和矛盾。由于公共服务供给相对不足,服务价格居高不下,居民居住、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性消费支出负担沉重,抑制了部分生活性和发展性消费需求。

  (二)收入增速放缓和收入差距增大,影响居民消费信心。 

  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十二五”以来,苏浙19个城市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均滞后于人均GDP、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收入增速放缓,影响到居民对未来的消费预期,可增加预防性储蓄,不利于消费需求的释放。

  消费支出缺乏收入支撑。苏浙19个城市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增幅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城市接近5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增幅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市超过90%。由于消费支出缺乏收入支撑,当前消费动力明显不足。

  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15年,苏州市城镇居民中的20%高收入户人均96960元、中等收入户人均45190元、低收入户人均25470元,高收入户是中等收入户的2.15倍、低收入户的3.81倍;农村居民中的20%高收入人均52230元、低收入户人均仅有12220元,高收入户是低收入户的4.27倍;城镇高收入户人均收入是农村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的7.934倍。

  (三)新兴消费模式对传统商贸业影响大,企业经营成本高、风险大且利润薄。

  大宗商品交易额增幅下降。2015年,苏州市82家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实现交易额5850亿元,同比仅增长2.0个百分点。绍兴市31家年度销售规模5亿元以上重点零售企业实现326.98亿元,比上年下降6.6%,其中过半企业零售额为负增长;该市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下半年亏损面过半。

  企业经营成本增大。2015年上半年,苏浙部分城市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同比增长9.2%,而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长17.3%,增幅比从业人员增幅高出8.1个百分点,人均月工资为4338元/月/人,同比增长7.4%。

  亿元市场闲置店铺增多。由于市场租金、人工成本、物流和环保费用的增加,导致业主利润空间缩减,部分亿元市场不得不降低店铺租金来吸引投资者。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店铺闲置。截至2015年末,泰州市的23个亿元商品交易市场中已闲置店铺2246个,较上年增加40个,其中综合市场闲置店铺1769个,专业市场闲置店铺477个。 

  企业利润水平下降。由于传统服务业的服务对象是本地人口和企业(单位),行业内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同质程度很高,为保持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间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利润水平不断下降。有的四星级以上酒店由于客房入住率过低、经营成本高和利润微薄,不得不经营“百元外卖”的餐饮业务。

  (四)汽车和石油及其制品销售持续下滑,制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汽车、石油两类商品零售额是构成苏浙19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重要指标,约占总量四成以上。2015年以来,这两类商品增速大幅回落,其中21%的城市汽车类销售额出现负增长、79%的城市则小幅度下跌。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低影响,石油类零售额增速普遍下降。由于限上汽车零售额占比较高,直接拉低了各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速度;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持续下降,又拖慢了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

  三、进一步扩大镇江消费需求的政策建议

  (一)继续实施扩大就业战略,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继续实施扩大就业战略。一是劳务促就业。要积极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对接,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引导、信息发布,为求职者和用工企业搭建对接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政策促就业。对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普通高校毕业生等对象,出台促进就业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全市社保补贴、小额贷款、贴息贷款等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三是帮扶促就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多种形式的帮扶援助。四是创业带就业。积极搭建优秀企业家与创业者之间沟通平台,以创业孵化基地带动创业就业。

  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第一,要优先“提低”。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拓宽居民投资渠道,逐步规范债券、股票、商品期货等金融市场,让居民拥有更多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机会。第二,要稳步“扩中”。通过发行企业优先股,允许社会资本参股国企,让国有企业实现的“红利”让更多的居民共享。第三,通过税收杠杆调节高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促进高收入者财富向现实购买力转化。

  (二)科学引领商业资源整合,加快传统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

  打造富有特色和竞争力的核心商业圈。积极借鉴杭州、苏州、宁波和南京经验,对全市商贸企业和商业配套基础设施等相关资源进一步规划与整合,以便形成具有镇江特色、区域商业功能各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商圈。一是打造民俗文化街区。发挥镇江自身历史传承、民俗文化、旅游文化等软环境优势,挖掘地方特色,让文化为商业街赋予灵魂,打造像南京夫子庙、成都锦里等具有较强知名度的民俗休闲商业街。二是规划专业特色街区。根据镇江城市总体布局和产业规划,着力做好“十三五”专业特色街区规划,注重集聚效应和功能互补,突出独特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做强特色商业街区。

  加快传统批零业信息化转型升级。借鉴杭州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经验,一方面加大全市商业触网力度,加快提升线上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要加快传统批零模式的转型升级,把握实体店“消费服务同步实现”这一核心要素,积极放大配套和综合消费效应,提高消费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创新发展“互联网+”模式,增强电商发展活力。探索O2O等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子商务模式,构筑新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加快消费供给侧结构改革,培育形成新供给能力。

  拓展居民消费领域。应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来增加新供给,培育和创造新消费热点,填补服务型消费需求空白,增添经济发展动力。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的步伐,将部分政府职能转变为政府消费需求。大力鼓励和引导服务外包,提升生产性服务消费占比。鼓励信贷消费,扩大消费信贷范围,化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大力发展新兴服务性产业,全方位拓展居民消费领域。

  强化商业品牌建设。建设商业品牌,应坚持党政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坚持建环境和打品牌相结合,坚持提升品质和打响品牌相结合,坚持重点培育和整体提升相结合。完善镇江商业品牌研究组织,深化镇江商业品牌研究,定期举办商业高峰论坛,动态发布商业品牌信息。形成商业品牌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品牌建设协调机制。创新和推广互联网+品牌企业运营模式。

  完善公共社会保障。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十三五”期间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提高到17%。完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上述保险的覆盖面,减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公共养老事业,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降低城乡居民看病成本。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公益化、均等化及其内在质量。

  (四)创新消费扶持政策,改善居民消费环境。

  创新消费扶持政策。通过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扶持重点、优势服务性企业做大做强,对民间资本进入消费和服务领域解除限制、降低门槛。取消不利于扩大城乡消费的限制性政策措施。将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严格控制在居民能够承受的区间内。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全面建立和实行互联网消费制度。对电子商务交易业绩突出的企业和居民实行政府奖励或补贴制度。在细分领域培育众多专业化、特色化的领军电商企业,形成电商企业竞相发展的宽松环境。探索建立税收、诚信监管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网络发展模式。推崇安全消费、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文明消费和健康消费。

  改善居民消费环境。一是健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抓好农产品连锁经营工作,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和超级市场向农村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二是完善消费品质量标准及其监督机制。在食品、药品、家政、护理、教育、文化、旅游、养老等重点领域制订可操作、可衡量、可量化的规范化质量标准,引导生活性服务业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完善产品质量抽查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重点产品的全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和整治。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防止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互联网+商贸、互联网+服务、金融消费等新型消费和服务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

  (本文系镇江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立项资助项目研究成果,见报有删节;作者单位系中共镇江市委党校,执笔人戴子刚)

合作机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