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启动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大部分费用可由医保支付
金山区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日前正式启动,这标志着金山区又一关怀高龄老人的新政策开始实施。在试点区域内,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经过专业机构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相关服务项目费用支出办法按医保支付的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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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在石化街道和朱泾镇先行启动。年龄为70周岁 及以上、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居住地为试点区域的老人,可申请享受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有护理需要的高龄老人或家属,可向所在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做好受理审核工作,由街镇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申请服务的高龄老人开展评估,确定相应评估等级。区医保中心及时将服务对象的信息通知相关医疗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服务机构选派执业护士或养老护理员上门为老人提供护理服务。执业护士和养老护理员提供的居家医疗护理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小时80元和65元,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对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个人自负部分,由区民政局给予50%补助,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据了解,这一减轻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费用负担的新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在试点单位先行实施。为使这一新政策尽快落地,金山区医保办在4月底及时召开推进会,还对试点街道(镇)及试点居委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流程进行了梳理,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答疑,并对申请受理环节进行重点布置。现今,石化街道和朱泾镇正对高龄老人的护理需求正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和窗口受理等工作也已相应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