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成“另类”养老方案
《河北青年报》2016-07-12 00:00:00 分享      

  在传统观念里,父母的遗产留给子女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现实中,也有一些老人有儿有女,却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用身后交付财产作为交换,让他人为自己养老送终。遗赠扶养成了一种“另类”养老方案。


  老人与孙子签遗赠扶养协议


  河北石家庄的蒋女士说,自己兄妹五个。“最近几年,我们兄妹几个相继被调去外地工作,父亲一直跟着大哥的儿子生活。”蒋女士说,上个月,父亲宣布他已经找律师和孙子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老人觉得他们没尽到孝道,所以要让孙子来养自己,财产留给孙子。


  蒋女士很不理解,觉得父亲侵犯了兄妹几人的遗产继承权。“既然有人养他了,那我们以后是不是也不用管了?”蒋女士说,如果老人不撤销协议,她也不准备再尽赡养父亲的义务。


  针对蒋女士的情况,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曹猛律师表示,如果老人和孙子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意识是清醒的,并且没有受到胁迫、欺骗,这份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有效的,并且受到法律保护。只要老人的孙子今后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对爷爷生养死葬的义务,就有权根据协议接受老人的遗产。


  法律保护每个公民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和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所以老人的做法没有侵害蒋女士与其他子女的继承权。此外,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尽义务。该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遗赠扶养协议都有啥内容


  律师也提醒老人,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所以,在签订协议前,必须了解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知识。


  遗赠扶养协议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信息。(二)扶养人、被扶养人的权利义务,如扶养人负责被扶养人生养死葬,接受被扶养人为家庭成员共同生活,保证被扶养人生活一般不低于扶养人生活水平。扶养人不得歧视、虐待和遗弃被扶养人等。(三)违约责任等。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应在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协议签订的具体日期。


  与遗嘱有何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本质是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而遗嘱继承不以继承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三、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嘱是从立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   

合作机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