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率降低医疗养老是“硬骨头”
南方都市报    2015年11月04日2015-11-04 00:00:00 分享      

       关键词: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写入《“十三五”规划建议》中。


  中国在未来五年或继续降低社保费率。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写入其中。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也写入,“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中国的社保缴费率较高的问题,近年来成为中国社保政策的一个广遭诟病的突出问题,企业普遍反映负担很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官方数字显示,综合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个险种,目前中国各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超过了40%,用人单位占大头是30%,“总体是偏高的”,人社部发言人李忠称。


  实际上,国务院在2015年3月和10月,已经两次下降失业、工伤和生育3个社会保险险种的费率。失业保险费率也由之前规定的3%降至2%;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 .5%。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认识到,“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向南都记者表示,在降低社保费率的问题上,国务院采取“先易后难”的策略,相比之下,“五险”中的大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才是“难啃的硬骨头”。


  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也提交了关于降低社保费率的建议。南都记者了解到,人社部的回复称,由于基金支付压力日趋加重,养老保险筹资渠道仍以用人单位、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为主,“当前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条件尚不具备”。


  人社部的回复还表示,医疗保险的费率,主要是通过完善费率和待遇调整机制,鼓励各地结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来适当调整个人账户政策,理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基金结构,“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适时适当降低医疗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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