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可持股养老试水社会化管理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2016-02-26 00:00:00 分享      

      国企十项改革试点落实计划首度披露


  国企员工干得好可持股 养老试水社会化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25日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外披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


图片来源:原文截图


  这十项改革试点包括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据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介绍,目前已有诚通集团和国新公司两家中央企业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后续将根据各项改革特点在央企及地方国企中选择试点企业,试点工作将待试点企业选定及相关条件成熟后陆续展开。


  张喜武说,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过去的2015年,国有企业顶层设计取得重大进展。去年9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11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相继出台,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形成的“1+N”国企改革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5日,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计划公布。其中,对于国企管理者的选任和薪酬改革引人关注。该计划在国企领导选人用人上明确提出“三轨制”,即国企领导选人用人将分为三个来源: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并提出“高薪要配高风险”。焦点关注国企领导人薪酬这么定:高薪要配高风险。


  “三轨制”:职业经理人完全市场化


  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之外,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有哪些区别?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二者区别在于三方面:


  一是管理方面,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由企业综合考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职业经理人由董事会考评,主要就是经营业绩;二是薪酬方面,前者是基本薪酬加绩效加激励的结构化薪酬,实行上限调控,后者完全市场化,由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谈判决定;三是退出方面,聘任关系终止后,前者可根据工作需要与用人方协商合理使用,后者聘任关系终止后,解除劳动合同,自然回到人才市场,充分体现“市场化来、市场化去”的原则。


  根据有关部门的计划,未来将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薪酬差异化改革:高薪要配高风险


  与“三轨制”相对应的,是国企三类人薪酬差异化改革。此次改革试点将着力于“高薪要配高风险”:对于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实行严格薪酬限制,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者实现上限调控,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国企改革的一个痛点就是激励机制不明确,内部活力不够,人才流失严重。”上海张江高科总经理葛培健说,要通过用人方式和薪酬机制的改革,真正打破“三铁”:企业人事上的铁交椅、分配上的铁工资、劳动关系的铁饭碗。有关部门表示,将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发职业经理人创造突出业绩的积极性。


  防止用人“体内循环”:考核与追责不可缺


  一些专家表示,央企董事会选聘总经理改革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防止用人“体内循环”。有统计显示,自2003年以来,央企公示的高管人选中,只有11%左右的人选来自外部。专家认为,职业经理人试点推开后,由于国企原有的高管更加熟悉企业情况,更容易通过“身份转换”,跳出体制变身职业经理人,从而享受市场化的高薪。


  专家认为,在试点初期,可能有不少体制内高管变身职业经理人。但从长远看,必须打开视野,扩大职业经理人的选择面。


  另外,对于国企选用人才能否提高效率,选聘出真正德才兼备的高管,专家建议还需完善考核与追责制度。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认为,“应加强对各级部门推荐人选以及董事会表决的备忘倒追机制,让选聘负责人同样担起责任,这样才能使国企选人用人机制更加高效。”五问改革哪些员工可持股?退休人员谁来管?


  在“1+N”文件体系基本形成、改革依然面临诸多难点的背景下,试点工作被寄予厚望。


  不过,大家关心的是:通过试点,国企薪酬怎么定?哪些国企员工可以持股?退休人员怎么管?国企董事会能否逐渐告别“有形无神”……


  问题1:国企中哪些员工能持股?部分员工干得好就可持股


  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这次正式进入试点了。不过,员工持股并不是普遍持股,而是部分员工。


  国资委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将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应符合: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在试点范围上,也有严格规定:中央一级企业、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暂不参与本次试点。试点计划并明确,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


  问题2:哪些领域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垄断领域将向民资开放


  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是国有资本相对集中的领域,其中一些领域社会上普遍认为具有国有企业垄断经营色彩。


  这次计划中已经明确,将推动这些领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指出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多元化投资,形成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非国有资本,毫无疑问也包括民营资本在内。


  不过,从有关方面透露信息看,这些领域混改将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步子不会太大太急。问题3国企信息不透明怎么办?进入信息公开平台能查高管工资。


  想了解国企负责人薪酬?登录国企信息公开平台即能查询,这样的信息平台,已经提上改革试点议事日程。


  问题4:国企退休人员咋养老?试水社会化管理


  针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次计划提出,要在过去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推进。近年来,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已基本移交,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在多省市有序进行。据悉,国资委计划选择2-3户中央企业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问题5:董事会“有形无神”怎么破?试点将落实管人管事管薪资


  “有形无神”!尽管已有85家央企建立规范董事会,但由于董事会职权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这依然是国企董事会留给外界的印象。


  “管人”“管事”“管薪资”,即将开展的试点中,企业董事会将获得这些职权。根据计划,国资委将选择试点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授予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


  深化国企改革抓“九项重点任务”


  1尽快完善“1+N”文件体系,基本完成国企改革顶层设计;


  2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尽快形成突破;


  3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4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中央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分类监管;


  5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子公司两个层面大力推行公司制;


  6推进董事会建设,使绝大多数的中央企业建立起规范董事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7推动中央企业重组调整,压缩管理层级和法人层级,优化国有企业结构布局;


  8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9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改革中同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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